于得从小便知道,小孩子大可以做超过他年龄以外的任何事,不会被说犯错,更不会遭批评,无论对否,在外人嘴里这都是有出息的表现。
所以他十岁那年徒手将鱼缸里的金鱼捏出,按在书桌上,像按着邻桌的女同学,用削笔刀沿着鱼腹划开,他并不善于处理内脏,只是划开,看着脱水的金鱼甩着尾巴敲打桌面。
黏腻的“哒、哒、哒...”扣在于得的嘴角,露出赞许的神情。
“三下,你敲了三下,你的同伴只敲了两下,你比它厉害。”
金鱼很小,流出的血不多,沾到写字本上,浸透“人”字。
于得庆幸,他庆幸金鱼流出血的颜色和人的一样,以至于在母亲晓慧问他本子上的血迹哪来时,他可以楚楚作语:“我流鼻血了。”
母亲是知道于得经常流鼻血的,两岁那年她在做饭,没看好刚学会走路的于得,于得的鼻梁和瓷砖相吻,医生说鼻子里面的一根毛血细管受损了,鼻子是个“沙鼻子”。
这件事是晓慧心里许多刺中的其中一根,她不敢告诉丈夫,只得说这是天生的,她告诉自己,不说实话,日子都会好过一点。
于得熟稔地把金鱼的尸体用纸包好,扔进马桶里,他心想鱼最后还是回到了水中,它一定很幸福。
然后像冲走一滩粪便一样按下抽水键,然后洗手,嘴里背刘禹锡的诗,然后回到房间,等母亲叫他吃饭。
他想起父亲曾经和他看过的一部电影里的一句台词,“一场多么酣畅淋漓的杀戮啊!”
他狡辩,解剖不是杀戮,解剖是一种出息,鼻血是出息的谎言。
饭桌上,父亲孝国突然说:“家里怎么一股腥味。”
晓慧以为是血腥,只得说是鱼腥气,晚餐是清蒸鲈鱼;于得以为是鱼腥,只得说是血腥。
母子俩人隐藏在同一片海中,怀揣不同的鬼胎。
于得准确地夹起鱼腹的一块肉,就着米饭吃进嘴里,这块鱼肉最肥,几乎己经没有什么肉感了,米饭可以很好地中和掉鱼油味。
于得其实最讨厌吃这块肉,他喜欢吃鱼眼,不过他更喜欢做自己讨厌的事。
孝国戏谑:“于得这小孩从小就精,吃鱼专着最好的那一块吃,现在给你吃好的,不知道我老了牙掉完,有没有鱼肚子吃。”
于得只是咧开嘴笑笑,看着父亲的筷子精准无误地夹走鱼眼睛,他忽然释怀了,吃那么多的鱼眼睛并不能明目,吃那么多的鱼脑也会变糊涂,糊涂到我在你的旁边,你却看不清我是谁。
想到这,于得嘴咧得更大了。
晓慧趁机扯出话题,说这孩子吃饭笑什么?
于得说今天学校老师教了一首诗,我是第一个背出来的,老师表扬我了。
晓慧闻声对丈夫说,似乎在讨好:“于得就是聪明,于家两个最聪明的男人都让我遇上了,一个是你爸,一个就是你,真是谁给我的好运气啊。”
晓慧嘴咧得比于得的还大,比于得更像个想吃糖的小孩。
于孝国故作深沉:“你个老娘儿们就会吹牛逼,你弟弟小时候天天被老师打,长大也充个大学生。
于得小时候就聪明,长大了上的大学肯定比你那结巴弟弟好。”
听完这话,晓慧不笑了,只捡了捡碗里的菜,孝国咧开了嘴,浑厚的笑声从他的丹田里发出,一声声,一阵阵。
于得低头划饭,他也在笑,他笑原来一句话可以让凉了的饭菜变得滚烫,他笑今天全班只有他没有背会那首诗,只有他被老师批评。
说谎的快感大过吃鱼,于得十岁就体会到,痛快地说着,说到眼睛里噙满泪水...如果不是语文老师问起,于得大概一辈子都不会思考什么是爱,他只知道食,食物,食书,食言。
以至于他面对自己人生中的第一篇作文时,停顿了很久。
那时候他还不知道什么是抄,亦什么是编,编等不等于抄?
编一个谎是不是语义上的重复?
无论如何,于得是真的不知道怎么去完成一篇爱的作文。
像往常一样,于得在饭桌上问母亲什么是爱?
因为孝国今晚在厂里加班,饭桌上只有两个人。
晓慧敲了敲碗:“嘴里有东西的时候不要说话,你爸在家又要打你了,还连累着我说没教育好你。”
于得一下子就嚼不动嘴里的米粒,只囫囵吞着。
“你才多大,就想着爱了?
告诉你,考试考一百分,那就是爱。”
晓慧字字威严,似在念一道谕旨,接旨的是她的儿子。
于得顿悟了,匆忙吃完饭,完成了他有生以来最好的一篇作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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